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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通告[2011]第 5 号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通告[2011]第 5 号

 

 


    根据《天津市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规定,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将于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进行组织机构代码证信息更新验证工作。凡未加盖“2012组织机构代码验证专用章”的组织机构,应在上述期限内,持本单位有效证照的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格式A4)一份、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A4)各一份、组织机构代码证(包括正本、副本、IC卡)、公章到原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发部门办理信息更新验证手续。

    请组织机构代码证漏检、过期作废的组织机构,到原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发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天津市组织机构代码颁证管理部门.doc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