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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立即开展危化企业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关于立即开展危化、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

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质监局、市特检院:

按照市安委会2月7日安全生产专题工作会议精神及 《关于印发天津市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安办〔2012〕9号)要求(见附件1),结合我市近期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针对冬季恶劣天气情况下危化企业生产极易发生事故的特点,市局决定从即日起到全国“两会”结束,立即在全市开展危险化学品、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质监局要加强辖区内危化、冶金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要求企业对使用的特种设备立即开展全面自查,督促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建立和完善隐患治理长效机制,确保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按章操作,落实应急救援演练,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二、各区县质监局要对本辖区内的危化、冶金企业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在用压力容器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压力管道注册登记及定期检验情况、安全附件是否进行了定期校验或检定、作业人员是否持证操作、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事故应急预案的建立及演练情况等。检查时应按照《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试行)》要求,填写《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记录》,检查记录应当由被检查单位参加人员和检查人员双方签字。对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设备要坚决停止使用,未持证的作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要采取坚决措施,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依法对违规企业进行查处。

三、各检验机构要全力配合这次的安全检查活动,为安全监察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要全面筛查相关企业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情况,并将筛查情况及重大隐患反馈至相关区县安全监察机构。市特检院各派一名检验人员参加东丽、西青、北辰、津南局的检查,其它区县局(市内六区除外)由所在区县检验机构派员参加检查。要加强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检验工作的重视,对企业报检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要立即安排检验。对检验中发现的隐患要及时向使用单位提出整改意见;重大隐患要采取立即停止使用措施并报当地安全监察机构,保证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全运行。

四、市局将组成三个督察组,对各区县局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督察(见附件2)。

    各区县质监局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贯彻津安办〔2012〕9号文件要求,周密组织安排好这次检查活动,并将检查情况于3月10日,报市局特监处(tjzjzzx@126.com)。

 

 附件一:津安办【2012】9号.pdf

附件二:督察做检查表.doc

 

 

二〇一二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