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召开第4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由新区质监局代为起草的《关于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于2012年1月12日发布。
《意见》的出台,意义非常重大。这是新区政府重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重要体现。极大地提升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在滨海新区安全生产全局中的地位与作用。由此充分表明,经济越发展,社会越进步,安全越重要。《意见》是继2009年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修订之后,新区政府推进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又一重要文件,具有阶段性和标志性意义,对今后一定时期促进新形势下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发展必将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