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天津市2008年度计量检定收费标准的通知
津质技监局计财[2008]8号
关于转发天津市2008年度计量检定收费标准的通知
局属各有关单位、开发区局、各授权计量站:
现将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天津市2008年度计量检定收费标准的通知》(津价费[2007]30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单位见此通知20日内到市物价局办理变更《收费许可证》手续。
二○○八年一月四日
主题词:计量 收费标准 通知
(共印4份)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8年1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