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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天津市产品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津质组办〔2011〕1号

 


转发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委、局、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质检质联〔2011〕436号)转发你们,请你们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本系统实际情况,制定本系统“质量月”活动的实施方案并按期开展活动。请于2011年8月31日前和2011年10月15日前分别将实施方案和活动总结电子版报送至天津市产品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管理处),由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和市政府。

地址:南开区南开二马路265号

邮政编码:300100

联系电话:27021027

联 系 人:王强

电子信箱:tjzgcwq@126.com

附件:国质检质联[2011]436号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pdf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