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秀娥
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为达到保护国家安全或地区安全利益、保障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保障出口产品质量等的目的,WTO制定了《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以下简称《TBT协议》,供各国和地区遵守。但是在实践中,一些国家或是地区没有严格遵守上述原则。特别是在世界经济一体化步伐加快,竞争加剧,关税等的贸易保护手段的作用日益削弱的情况下,一些国家和地区为了保护本国产品及市场的目的,纷纷借维护人类健康和环境之名,对进口的商品设置了名目繁多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及动植物的卫生检疫措施。据统计,目前技术性贸易壁垒占世界贸易壁垒的80%,技术性贸易壁垒及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已经成为发达国家实施超贸易保护主义政策的载体。面对新的形势我们迫切需要分析国外实施的技术贸易壁的状况,查找我国对外贸易中遇到的对外贸易壁垒的原因,制定有效的政策,引导和帮助国内企业积极应对国外的技术贸易壁垒,以更好的保护国内的市场和产业的发展,开拓国外市场,这是摆在我们政府和企业的重大的课题,也是为营造公平的国际贸易环境所必需迎接的挑战,对我国的出口贸易及企业的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国外的技术贸易壁垒具有技术复杂、隐蔽性强、针对性强、不易预测、涉及面广、影响大等特点,为出口企业带来了产品成本提高、国际市场份额减少、企业信誉受损等不利的影响。我国产品出口中的大多数种类均遭遇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限制,每年对我国的出口现实与潜在的影响将超过450亿美元,占年出口总额的25%以上。技术性贸易壁垒正在成为影响我国产品出口的重要的因素。从技术壁垒造成的出口损失的情况看,按行业分,劳动密集型产品受损严重,高新技术和机电产品受损呈上升趋势;从产品来看,农产品和食品受到的影响最大,纺织品和服装正面临新的挑战,轻工产品受影响的案例明显增多,机电产品出口受影响的情况也不容忽视。
我国的出口产品之所以遭受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限制,这既有外部的原因,也有内部的原因。总体上看,从外部来看主要是发达的国家滥用技术壁垒,对进口商品实行双重标准,采用带有明显的歧视性待遇,有意地限制中国产品的进口,进而达到保护其国内产业的目的。从我们的自身内部来看,存在着总体经济发展水平仍不高,出口商品结构落后,出口商品在安全和质量等方面与国际标准和法规要求确实存在某些差距;宏观管理不利,信息不透明;对外贸易地理方向的局限性;缺乏运用世贸组织的贸易争端机制解决歧视性的技术限制的经验等问题。
针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限制,政府与企业应通力合作,制订相应的对策
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最根本的措施是技术上的超越。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必然导致新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出现。因此,要突破西方国家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限制,就必须改进产品,调整出口的产品结构。在市场竞争日益强烈的情况下,科技含量低的资源密集型产品市场相对萎缩,而科技含量高的技术密集型产品市场空间广阔,增长潜力很大。只有加快实施科技兴贸战略,提高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质量、档次和加工深度,才能增强出口产品的竞争力,冲破发达国家所设置的技术贸易性壁垒。因此,企业要加快技术进步步伐,提高技术的创新能力,改善传统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促进资源的节约使用和生态环境的动态的平衡。政府应成为企业技术创新的组织者和强大的后盾,培育技术创新中心,促进科技兴贸战略的实施。
- 2充分利用WTO《TBT协议》及《SPS协议》的有关条款,抵制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
根据WTO《TBT协议》的有关规定,WTO成员国有权制定和实施旨在保护国家或地区安全利益、保障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保证出口产品质量等的技术法规、以及确定产品是否符合这些技术法规和标准的合格评定程序。与此同时,要求WTO各成员国在制定和实施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等TBT措施时必须遵守以下原则:避免对贸易造成不必要的障碍的原则(对贸易影响最小原则)、非歧视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与国际标准协调一致原则、技术法规等效性原则、合格评定程序的相互认可原则和透明度原则等。根据《SPS协议》WTO成员制定和实施SPS措施时必须遵守科学性原则、等效性原则、与国际标准协调一致原则、透明度原则、与SPS措施的一致性原则、对贸易影响最小原则、动植物疫情区域化原则等。因此,缺乏科学依据,不符合上述原则的TBT及SPS措施均构成技术性贸易壁垒。中国已成为WTO的成员,应熟悉掌握WTO争端解决机制在解决贸易纠纷和环境纠纷的程序和规则,了解技术壁垒的游戏规则,充分利用《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协定》有关的条款。研究如何利用技术壁垒协议中的技术法规,以求最大地运用其有利的制度和条款,对明显的歧视性的措施,或违规的技术壁垒进行有利、有理、有节的斗争,坚决予以反击,采取双边磋商或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维护中国合法的权益,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消除贸易中技术壁垒所形成的障碍。
国际竞争已经发展成为标准的竞争,以技术标准为核心的技术壁垒是把双刃剑,它一方面会使出口家的出口产品成本增加,限制其出口。另一方面,它又是通行证,谁掌握了标准,就意味着谁在国际市场上通行无阻。今年来,我国的出口产品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限制,另一方面,由于我国技术标准大多引用国际标准,对进口产品无技术性贸易壁垒可言。首先,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关键是建立健全完善的标准体系,实现标准接轨。同过采用国际标准,不但可以防止和消除技术性贸易壁垒,而且可以有效地缩短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政府应高度重视技术性贸易壁垒,加强技术法规和标准化工作,帮助企业有针对性的强化管理,加快政改,进一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快采取国际标准的步伐,提高出口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另一方面,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就是要加快建立我们自己的既符合世贸组织规则又能保护本国利益的国家技术标准体系,迅速改变我国的技术标准化工作和计量检测手段落后、特别是高新技术领域的标准受制于人的局面。中国国内各技术标准部门及各级检验检疫部门应加强与西方国家相关部门的合作与交流,使中国的工业标准及检测方法、检测设备、检测标准及检测人员的素质尽早与国际接轨。
- 4尽快建立和完善国内环境贸易法律机制,建立与国外权威机构认证的相互认可机制
有些国家规定,从2000年起,只有获得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认证的生产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才能进入该国市场;只有获得UL.CSA安全认证的家电产品才能进入美国、加拿大市场;只有获得CE安全认证的家电产品才能进入欧盟。要想保持我国出口贸易稳定、可持续性的发展,就必须顺应这一趋势,我们应加大对国内企业环保方面的宣传的力度,按照WTO的《SPS协议》的要求,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尽快完善建立中国各类与商品生产和销售有关环保贸易法规,使中国经济贸易的环境管理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企业应将生产经营与ISO9000与ISO14000 标准结合起来,在产品设计、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和废气物回收再生的过程加强环境控制,创造出适合自身的管理方法,保证产品的质量品质和环保品质。此外,政府应在政策上给与鼓励、在技术和资金上给与支持,为环保产品的开发和出口提供专项贷款和信贷担保基金,设立“绿色银行”和“绿色产业基金”,推行“绿色环境标志”制度,积极发展绿色产品的出口。另为,相互承认彼此的认证也是消除贸易认证带来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通行做法。我们应积极建立与国际和国外权威机构认证的相互认可机制,提高我国产品的声誉,节省产品在重复认证中的巨额花费。
国家要建立专门的技术贸易壁垒信息收集和咨询机构,对发达国家的技术标准、技术政策、有关法规、标准结构和内容进行研究。密切注视其技术性贸易壁垒变化的新动向,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企业采取相应的对策。为此,一是要加强通报咨询网站的建设,建立纵横结合的标准、技术法规、合格评定信息收集网,尽快建立包括外贸、海关、动植物检疫、环保等部门及出口企业、三资企业等在内的横向信息协作网,互通有无,相互协作,扩大信息资源的来源,更好的为企业服务;二是要发挥驻外经商机构作用,定期收集、整理、发布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最新动态;三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消费者团体等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密切联系企业,及时通报技术壁垒动态,使中国的出口产品适应和满足进口国标准或进口国的要求,避免陷入技术条例和技术标准的陷阱。政府及企业均应增强全局意识,积极主动地收集和掌握国外对华贸易政策的发展趋势,正在实施或拟定中的与贸易相关的措施,建立和完善贸易壁垒通报和快速反应机制,加强相互间的信息沟通,提高分析和鉴别能力,适时采取调整和适应措施。
要注重实施出口市场的多元化,注重扩大发展非洲、东欧和南亚市场,多层次、全方位、宽领域开拓国际市场,改变目前主要依赖日本、韩国、美国和欧洲市场的局面,分散市场过于集中带来的风险。
由于较为先进的技术往往掌握在跨国公司的手中,所以我们可以通过合资、独资、收购、合作、兼并、投资等手段,走出去,请进来,以积极利用外方的先进技术,发展中国企业的国际化经营规模,来绕开技术性贸易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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