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斌
欧盟是我国农产品的主要的出口市场之一。据有关资料,2003年,我国农产品对欧盟出口20.4亿美元,占我国农产品出口的9.5%。近年来,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以来,我国农产品出口欧盟发生多起被拒收、销毁等事件。据悉,2001,我国出口欧盟的水产品总量仅13万吨,创汇额达6亿多美元;2002年,欧盟全面禁止从我国进口虾、兔和家禽肉等动物源性食品和水产品,导致2002年上半年水产品出口下降70%以上,至今我国的动物源性产品出口欧盟仍然未完全解禁。2001年7月1日,欧盟实行新的茶叶农药残留量检验标准,该标准多达108项,与原标准相比,限量指标十分苛刻,且不尽合理,缺乏科学依据,同时对茶叶的抽检范围也进一步由原来的6种扩大到62种,致使当年我国对欧盟茶叶出口额同比下降24.83%。一些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借维护人类安全与环境之名,对进口产品设置了名目繁多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实际上已成为欧盟等发达国家实施超贸易保护主义政策的载体。
技术性贸易壁垒是指WTO有关成员以国家安全要求、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保护动物或植物的生命健康、保护环境或产品质量为由,通过颁布法律、法令、条例等,建立技术标准、包装、标志及其认可和检验检疫制度手段,提高技术要求,增加进口难度,达到限制其他成员商品进入该成员市场的目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是非关税壁垒的重要的组成部分。目前,TBT正在成为国际贸易中影响市场准入的越来越重要的手段。从国家贸易的实践来看,技术性贸易壁垒已成为取代传统关税壁垒的新贸易壁垒。由于欧盟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具有合法性、隐蔽性、歧视性、不公正性,严重影响了我国农产品的出口。面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新形势、新问题,了解和分析欧盟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特点,寻找应对措施,帮助我国农产品企业克服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影响,促进我国农产品出口,已刻不容缓。
一欧盟对我国农产品出口实施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特点
1.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指标要求越来越严格。
为了削弱我国农产品的竞争力,欧盟不仅设置了技术性贸易壁垒,而且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指标要求也越来越高,甚至是达到了苛刻的程度,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阻力也相应地增大。欧盟自2001年7月1日开始实施茶叶农药残留新标准,部分新标准的指标比原标准提高100—200倍。欧盟对氯霉素的残留量的标准规定为0.1-0.3μg/kg,远超过日本标准(50μg/kg),以至于欧盟国家自己的产品也常常达不到这个标准。
2.技术性贸易壁垒涉及产品的范围越来越大。
欧盟对我国出口农产品实施技术性贸易壁的范围不断增大,现已包括畜产品、水产品、禽产品、茶叶等大部分农产品。2002年1月,欧盟以我国出口的小龙虾所含氯霉素超标为由,宣布全面禁止我国动物源产品进口,这不仅使我国的水产品、畜产品、禽产品难以出口欧盟国家,而且使蜂蜜等与动物有关的产品也无法出口欧盟,我国共有10多亿美元的农产品无法进入欧盟市场。
3.技术性贸易壁垒涉及的内容越来越多。
近年来,欧盟强调“绿色包装”制度。所谓绿色包装是指能节约能源,减少废弃物,用后易于回收再用或再生,易于自然降解,不造成环境污染的包装。这些法规的实施,使大批的经销商和消费者转向选择实行“绿色包装”的农产品。
4.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禁令往往会引起连锁反应。
欧盟等发达国家对我国实施技术性贸易壁垒,往往会引起其他一些国家对我国也实施技术性贸易壁垒。2002年1月,欧盟宣布全面禁止我国动物源产品进口后,瑞士、日本、韩国等国家相继采取措施,加强对我国动物源性产品的检测,沙特阿拉伯也暂停了我国此类产品的进口。
二、欧盟对我国实施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主要原因
1.欧盟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为了保护本国利益的需要。
首先,欧盟为了巩固其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保护和扶持农业成为政府的一项重要的长期政策。欧盟等投入巨额资金支持农业的发展。其次,欧盟是为了保护本国农场主的经济利益。由于这些国家已达到很高的经济发展程度,整个社会平均收入水平普遍很高,要保护农场主收入达到与社会平均收入相协调的水平,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
2.WTO有关文件为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借题发挥”提供了空间。
TBT协议和SPS协议是为了减少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变相限制和推动贸易自由化而制定的,并对实施技术性贸易壁垒做出了一些原则规定。但是,现实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却对正常的国际农产品贸易构成了相当大的障碍,这与世界贸易组织的TBT、SPS协议等文件有很大的关系。SPS协议最基本的概念是实施有关措施必须“以科学原理为依据,如无充分的科学依据则不再实施”。但是科学依据的基础究竟是何种标准或准则,就连SPS制定者自己也无法解释其准确的含义。这种情况为各成员国随意选择适合自己利益的科学观点提供了空间和方便,即这种观点可能导致某国标准高于或低于国际标准。正是WTO难以对“科学基础”做出令人信服的解释,以至于欧盟等发达国家利用其先进技术及操纵标准制定的优势,根据自己国内生产发展需要而轻易的为发展中国家农产品出口设置障碍,以达到占领和控制国际农产品市场的目的。
3.我国农产品质量和市场品种结构存在某些不足,容易受欧盟技术性贸易壁垒阻拦。
与欧盟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农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尚未建立,我国农产品质量还存在一些不足,因此欧盟等发达国家能够利用这些农产品的不足,比较容易的指定针对性较强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来限制我国农产品的出口,客观上使我国农产品出口容易受到外国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阻拦。同时,欧盟等发达国家提出部分农产品进口条件之一,是出口国应具备质量认证体系和药物残留监控体系,而我国农产品质量认证体系和药物残留监控体系不够完善,这也是影响农产品出口的一个重要的因素。我国农产品出口地区过于集中,主要是亚洲、欧盟和北美地区,出口品种和出口时间比较集中,在短时间内容易造成进口国市场受冲击,容易引发一些国家对我国实施技术性贸易垒。
三我国农产品出口应对欧盟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主要措施
应对农产品国际贸易中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政府、企业、行业协会等各有关方面密切配合,共同努力,主要的应对措施有以下几个方面。
1.从政府角度出发,应尽快实现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这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显得尤为迫切。
当前的主要工作应包括:(1)组织专门人才,建立专门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收集和咨询机构,及时收集、整理、跟踪欧盟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建立技术性贸易壁垒数据库,承担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的通报以及向农产品出口企业传递相关信息,特别要发挥驻外经商机构优势,定期收集、整理、发布欧盟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最新动态,研究欧盟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的影响,采取积极措施,打破技术性贸易壁垒,扩大出口。(2)协助企业及时了解欧盟贸易的新动态和新法规,强化农产品出口企业的规则意识,增强企业对WTO统一规则的应变能力。(3)尽快建立我国技术法规体系,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健全和完善认证体系,建立有效完善的国内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一方面促使我国国内企业加强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认识,改进产品以适应各种先进标准,尽快通过国际标准和质量认证,主动攻破国际贸易中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另一方面应针对加入WTO的新情况,借鉴欧盟等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建立健全技术法规与标准体系,并适时构筑我国国内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使欧盟因害怕报复而尽量减少歧视性的技术规定。(4)加强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全面提高我国农产品质量。从根本上讲,破除欧盟技术性贸易壁垒,主要依靠农产品质量的提高。国际农产品市场消费结构变化趋势表明,绿色、有机农产品正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欢迎,特别是欧盟对绿色、有机食品需求快速上升,体现了现代社会人们追求自然、纯净和健康的主题。因此,应加强农产品基地化、区域化建设,结合无规定疫病区、质量认证体系、质量检测监控体系、质量分级体系等建设,从整个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质量,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5)运用WTO的最惠国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非歧视原则以及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特别是要利用《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的例外条款,根据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规定在产品法规、标准、认证和检疫制度方面实施非歧视的原则和国民待遇,防止发达国家实施双重标准,坚决抵制发达国家违反WTO协议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维护我国产品在欧盟应享有的平等待遇。
2.从农产品出口企业的角度来看,应当完成以下转变:
(1)改变传统的单纯价格竞争手段,进一步强化技术创新意识,把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作为提升企业产品竞争力的重要环节。(2)紧跟世界潮流,立足于国际标准,大力开展各种国际标准的认证工作,尤其是针对欧盟的认证,使农产品在安全、卫生、环保等各方面接近或达到欧盟标准的要求。(3)积极主动的研究、总结国内外企业突破欧盟TBT措施限制的经验和教训,根据市场和产品的特点,寻求打破欧盟TBT措施限制的对策。
3.农产品行业协会在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方面也可发挥积极作用。
贸易保护是把“双刃剑”。一个国家在运用技术贸易壁垒阻碍外国农产品进入本国市场,给出口国企业造成损失的同时,也给本国的经销商和消费者带来相应的伤害。因此,贸易保护这种做法,未必会得到国内人群的一致支持。这种情况实际也为我国的出口企业提供了一条可能,即可以由行业协会出面,联合欧盟的民间组织,与欧盟有关部门进行交涉和协商,向他们的政府施加影响,促使其做出让步,解除贸易保护。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为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在提高农产品出口企业竞争力与改善政府职能的同时,还必须充分发挥专业性行业协会的作用和功能,建立良好的贸易预警机制,及时向企业和政府有关部门提供国内外市场的动态数据和分析报告,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提供决策依据,协助政府在WTO规则范围内与其他成员协商解决各种贸易争端。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国际贸易迅速发展,技术性贸易壁垒已日益成为非关税壁垒中的重要手段,并为各国所利用。我国在积极应对欧盟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同时,自己也应建立科学合理的、符合我国实际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和预警机制,培育我国对外贸易的竞争力,从而在对峙之中争主动,在合作之中求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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