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质监 发生时间: 发布日期:2010-7-23
局属各预算单位: 现将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津财预[2010]4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做好本单位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的相关准备工作。 附件:《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doc